第11章(1 / 1)

恋家本来是人世间本能的一种生活情感,母亲把它看得那么重要,真是不可思议。但是从中我却受益匪浅,而且进一步悟出了人生的道理来。

直到现在,父母他们还是十分偏爱我,平时会多塞一些钱给我们这个小家庭,而且对孙子也是倍加喜欢。这在兄弟姊妹们都看在眼里,但是谁都不提及此事。后来有了嫂子、弟媳以后,我的外号就出来了:“马屁精”。我甚至还听说了这样的闲话。弟媳妇对着我弟弟直吆呵:“看看人家老三混的,你这张嘴难道不是一个爹娘给的。”于是我的弟弟就把这话给原封不动地送上父母的耳朵边。不难理解,这意味着什么。一句活能使人笑,同样的一句话也能使人跳。母亲果然大发雷庭。弟弟一家不但得不到好处,反而在父母面前更为尴尬。

拍马学在男女关系中间讲究的是一个“悄”字。这个“悄”又有巧、妙、呢。只有有了这样的素质,才有“清”事可言。众所周知,白居易的《长恨歌》与《琵琶行》已经是千年的绝唱。对前者,人们多欣赏其对李隆基与杨贵妃爱情的描绘如位如诉;对后者,人们都为他那“同是天下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”的千古名句而叫绝。

可又有谁知道,就是这位写下了“商人重钱轻别高”的高雅之士,在伟大的同时还有着不伟大的一面。那是白居易七十之年的当口,“既老,又病风”,此时家中尚有二十来岁的家妓樊素为之提供性服务。此刻,老翁已经无力享受樊素的青春妙龄,但他仍留其于家中。而且,自老先生还专此作了一首《不能忘情吟》作为纪念,足见其风骚的个性。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他在“秋风瑟瑟夜送客”那个晚上的逸事:“添酒回灯重开宴,举酒欲饮无管弦”。想想看,和一个朋友饮酒还要找一个小姐作陪,不然就喝不下去。这是一种什么情调?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“三陪”。找“三陪女”作乐,在今天可是属于“黄”的范畴。

如此说来,老白的诗还有什么情调?关于白居易的《不能忘情吟》,在他五十四岁时任苏州刺史时就有记载:“一抛学士笔,三佩使君符。未唤银青缓,唯添雪白须。公门衙退掩,妓席客来铺。履臼从相近,呕吟任所须。金嘶衔五马,钢带舞双妹。不得当年有,犹胜到老无。合声歌汉月,齐手拍吴俞欠。今夜还先醉,应须红袖扶。”

这首《对酒饮》意在抒发对仕途的不满,青春年壮时没有。而到了半百才有妓乐。但是有总胜于无。其中所写的以乐舞待客,听凭客人调戏,也都真实可信。要知道,在古时家庭里的奴隶分为好几等,家妓是最为靠下的一等。家妓的主要功能在于:一是其服务以技艺服务即歌舞之类为主,当然也逃脱不了性服务,但并不以这为主;二是家妓还可作为待客的工具,宴客时以歌舞娱宾,乃至奉主人之命提供性服务,不算门风之耻。家妓和二房、通房丫头是有区别的。这些家妓,十二三岁,最多十五六岁时买来,并不会什么歌舞,主人家得费一番功夫教习。于是这里就有一个矛盾,恰如白居易所说:“莫养瘦狗马,莫教小妓女;……马肥快行走,妓长能歌舞;三年五载间,已闻换一主。借问新旧主,谁乐谁辛苦?”那意思是说,买来现教,虽然年轻,毕竟费功夫,不入买人家调教好的现成,尽管年纪大一些。这里,我倒有一点怀疑,是不是年青的少女价钱要高得多,而白居易只能如此呢?因为下面的感叹令我们作此判断:“老去将何散老愁,新教小玉唱伊州。亦应不得多年听,未教成时已白头。”。还有令其更为感慨的呢:“黄金不惜买蛾眉,拣得如花三四枝,歌舞教成心力尽,一朝身去不相随。”这首名叫《感故张仆射诸妓》的诗露骨得厉害,简直有点不把那些家妓替他殉葬誓不罢休的味道。这一面反映了自居易生活的放荡,但是另一方面又反映了诗人的多情。

这在今天看来实在与老白的身份不符,甚至带有点不可思议的成分,但是还个角度就大不一样了。试想,在封建时代,从人道主义出发,如果白居易真的不要这位小女了,那她岂不更为可怜?若是从这个小女的角度看,她要想方设法跟紧老白才是。就此而言,从何抓起呢?这就用上了我们上面所说的巧、妙、呢的方法。一步来说,男人总是喜欢有姿色的妙龄女子,如果是文人,那女人除了俏丽、妙龄以外,最好是有点才气。

白居易不愿买一个需要再教育的女性的原因就在这里。当今为何好多女孩要边三陪,边上自学考试,还不是因为客家嫌其素质太低,缺乏情调,看来,男女关系如果没有以上我们所说的“三点式”作基础,同样也会成为“事业成功”的“乌托邦”。

相传在南宋时期,著名诗人陆放翁游四川。回来时携带了一个妓女,并另找一间房子安置了她,每隔几天就去看一次。有一段时间,陆放翁因为自己身体欠佳就疏散没去,那妓女就开始多虑起来。不过,她也明知硬去“热粘皮”也是不可能的事。于是她巧用自己的绝活激活了陆放翁的春情。

她看过陆放翁的自我开脱词后,就紧步其韵写了一首很有趣的词:“说盟说誓,说情说意,动便春愁满纸。多应念得脱空经,是那个先生教的?不茶不饭,不言不语,一味供他憔悴。相思已是曾闲,又哪得工夫咒你。”该妓女既漂亮、俏丽又颇具文彩、幽默感,不能不令陆放翁心花怒放,凡此种种,都是用的一个功夫:逢迎之功。

以上两则男女“情事”乍看起来好象与拍马无关,其实这里是“拍”到了“无形”的地步,真乃“此处无拍胜有拍”。

拍马情商是一个说不充、道不尽的话题。写到这里,笔者还是要压抑地长叹一声:拍马情商,怎一个“情”字了得?

9.拍马基因:亦真亦幻难取舍

拍马的产生有其一定的社会原因。细说起来,它是社会学领域的研究专题。这里,我们就从理论上作一些探讨。只是在进入这一话题之前我们要作些说明的是,不要以为我们的基因分析就是那么准确的。事实上,我这里只能是挂一漏万,如果有疏忽,也请诸位予以原谅,在这里我要先拍一拍诸位的马屁了。

首先,我们以为拍马的历史生成人性的弱点:懦弱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种懦弱又是与欲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。在拍马产生之前,两者缺一不可。米兰·昆德拉在其小说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中描写了一个乡下小镇的年轻姑娘特丽莎,她年青、漂亮,渴望过上体面的生活。于是,她带着这种欲望主动选择了一个四十岁的医生并嫁给他。在七年的婚后生活里,她忽然发现自己的一切美好追求都化作了依赖而他又不忠于她时,她突然感到了自己无法抗拒的软弱:“一个从自觉软弱后,决定宁可屈从而不再坚挺,就是被这种软弱醉倒了,甚至会希望变得更加软弱,希望在大庭广众中倒下,希望倒下去,再倒下去。”软弱者永远是一个模仿者。他们矫揉造作,照葫芦画瓢。弱者是生活中的人格失败者。人格失败是生活中的一个大问题。之所以如此,是因为它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,成了我们的羁绊。

人们厌恶和恐惧失败是有原因的。由于失败常常与失去生存基础作为代价,因此它的威慑力足以使人远离自由和一切美好正义的东西。当代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对这一问题有深刻的见解:“崩溃和失败揭示了事物的本质。在失败中,在失败中,生命的实在并未实在;正相反,在失败中人才完全彻底地感受到了生命的实在。没有超越就不存在悲剧。甚至在与神和命运对抗的绝望的战斗中,对死亡的挑战也是一个超越的行为;这一种超越行为是向人的特有本质的迈进,人是在面对毁灭时才认识到他自己的本质的。”当然,并非所有的弱秆部是拍马者,但是所有的拍马这必定是弱者,哪怕是暂时的。

假如说刚毅是强者性格的话,那么软弱就是弱者的基本性格。唯命是从,恐惧、畏缩、妥协,这一切都与软弱紧密相连。虚弱的自我昏迷的结果便是拍马。人是软弱的了,既然已经无力,这时候就会让外在的对象来支配自己。为外在的事物所决定,人就变成了奴隶。

其次,我们说拍马这个第二个基因是虚荣所致。虚荣是拍马这个基本性格。一个人最大的缺点是自私、肤浅、虚荣。由于总是想把生活理想化,喜欢奉承别人,也喜欢别人奉承自己,天长日久,就有了拍马的实际行动。虚荣心是一个拍马者的降低了人的标准的东西,显示了他缺乏人格精神力量的一面。这种人不是把有辉煌价值的生活本身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,而是把光荣作为目标,这无疑是虚荣滋生的最适应的土壤。虚荣者的表现兴趣起源于他日常生活中的无表现。这种精神瘫痪的状况是由其媚骨造成的——他把他的全部精力都投资于依附上,把人的生活同那些假品德与假德行装饰起来以炫耀自我。因此我们说,追求伟大事业的人得到了光荣,而追求依附媚上的人则得到了虚荣。虚荣带给他的是深陷于拍马的泥泞中。

媚上的人没有一个是非标准。他表面上看来是一个君子,其实是一不折不扣的赝品。先哲孟老夫子将其称为“乡愿”。这样的馅媚者过度依赖别人,善于迎合。他如同一根草一样,浑身没有骨气,不知自重,卑躬屈膝,轻浮得左右摇摆。宋代哲学家朱吾曾这样形容说:“乡愿是个无骨肋的人,东倒西擂,东边去取奉人,西边去周全人,看人眉头眼尾,周遮掩蔽,唯恐伤了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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